- 漳州市局运用价格政策减轻企业担负
- 近期,漳州一民办教育院校因扩展办学规划,拟受让某民营企业一处房产。因为该民营企业一宗地办理了多份产权证书,买卖发作过程中,民办院校对手续费核算单位“宗”的承认规范存有贰言,专门向漳州局提出价格方针咨询。
漳州市局收费科受理价格咨询后,当即进行查询,经过查阅原始材料,把握详细状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查询状况。赖济文局长了解状况后指出:要从实在降低成本减轻企业担负的高度动身,慎重处理企业价格方针咨询事项,给企业一个满足的答复。
为此,漳州市局专门向省物价局事务处室报告工作,获得方针支撑,一起,屡次与漳州市房产买卖中心、房产买卖两边进行交流和谐,本着契合客观实践的准则,按非住宅转让,“每宗转让收费最高收费规范不得超越3万元”为规范核算应收费用,仅此一项减轻企业担负46万元,以实践行动支撑漳州民办教育工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