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核定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
- 2023-02-13 13:08作者:
- 你厅《关于福建农林大学等校园请求核定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规范的函》(闽教财函〔2015〕75号)收悉。依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14号、15号、16号学生公寓现有设备以及配套处理效劳的具体情况,依照省物价局、省财务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校园和中等职业校园学生公寓收费处理暂行办法〉的告诉》(闽价费〔2012〕567号)规则,经研讨,现就核定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规范有关问题函复如下: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14号楼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收费规范为1000元/生.年(每套寓居不超越5人),15号楼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收费规范为1000元/生.年(每套寓居不超越8人),16号楼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收费规范为900元/生.年(每套寓居不超越5人)。装置空调收费依照闽价费〔2012〕567号相关规则履行。
本告诉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履行。福建中医药大学应严格遵守《福建省高等校园和中等职业校园学生公寓收费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则,及时到省物价局处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作业,发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执行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则,运用省财务厅一致印制的财务收据,收费资金应及时缴入财务专户,实施出入两条线处理,并自觉承受物价、财务、审计部分的监督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