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长泰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2023-02-13 13:08作者:
- 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6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工作原则
信息公开遵循公开、合法、真实、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一般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公开的方式、范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获取所需的政务信息。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熟悉电子政务和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具体工作,落实一名主要领导作为信息工作的分管责任人,指定一名负责综合材料或与综合材料人员对接密切的同志担任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的采集、撰写、报送等具体工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八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明确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为工作的长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三)推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要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向社会公开局年度经费预决算和使用情况,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二要做好规划计划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局年度统计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和年度重点工作,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统计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的公开;三要推进统计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结合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开展灵活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塑造良好的统计执法形象;四要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支点,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要坚持依法、严谨、规范地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尤其要处理好课题类、历史统计数据类、行政处罚类等特殊类型的信息公开申请,并完善申请渠道、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对多次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要酌情考虑整理归入主动公开的范围。要妥善应对有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完善统计数据、年度报告、定期报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基础性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长泰县统计局
2018年7月13日